完善殡葬市场服务体系
发布时间:2024-02-10 09:18 浏览:次
随着民营殡葬服务机构的不断壮大,要合理界定政府基本殡葬服务和市场选择性殡葬服务范围,强化政府的宏观管理职能,弱化其微观管理职能,加强对市场的引导,减少对企业经营的干预,强化服务功能,为市场竞争主体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。殡葬公共服务中政府的主导作用体现在:投入资金建设公益性火化机构和设施,为遗体火化提供人员、设施和费用保障;做好公墓或公益性墓地建设的规划,引导社会力量依法从事殡葬活动的各项服务工作。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,在确保尸体接运、存放、火化等基本殡葬服务项目收费与当地生活水平相适应的前提下,对政府公共服务之外的其他选择性殡葬服务,如放开骨灰盒的经营、特殊遗体的冷藏、遗体美容、悼念事务、经营性公墓销售建设与管理、公墓骨灰安葬等服务项目,允许社会力量依法经营,获取合理的经营收入,注重发挥市场调节作用,实行市场运作、价格竞争、自愿选择、公平交易、政府监管,建立规范的选择性服务殡葬市场供给体系,满足殡葬服务多层次、多样化的殡葬需求,逐步形成以基本公益性殡葬服务为主体、市场经营性服务为补充的服务格局。同时还应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选择性殡葬服务领域,通过立法,规范社会资本举办殡葬服务机构的准入条件和监管制度,建立投资主体多元化、投资方式多样化的殡葬事业投入机制,营造公平、公正的行业政策环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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